2019年6月19日 星期三

沒有永久的罪人

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教人犯罪的嗎?

這邊有幾個概念要釐清.首先這個字,在原文中的意思是沒有達成自己的目標.基督是我們的救主,是我們美好的想像力.而行律法就是靠著人的理性與感官來行事為人

既然我們已經在尋求基督,用我們的想像力把神的恩典能力顯現出來了,怎麼我們還是罪人呢?

我素來所拆毀的,若重新建造,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. 既然認識到想像力是救主,以前以人的經驗 學識 才華所建立起來的世界觀就被拆毀了 .但因為缺乏信心,所以時常忘記我們的身分.而不由自主地又行律法來(又開始用我們的五感來看待事物)

但我們忘記背後,望著標竿直跑.我們不會因為過去的事情而蹉跎怨嘆.因為深信神是信實的.只要我們信是得著就必得著.

所以不管以前做過甚麼,沒有做成甚麼都已經不重要了.因為知道只要設定目標並且實踐意識法則,那麼所有的願望一定會實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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